1、合同編號:_新版機動車輛抵的押借款合同甲 方:_乙 方:_簽訂時間:_簽訂地點:_溫馨提示: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給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的一種參考,當事人須根據具體實際情況正確選擇適用的條款并作相應的調整,切勿套用,訂立重大合同或者內容復雜的合同最好咨詢相關的法律專業人士,感謝您的閱讀下載!第 1 頁 共 4 頁(甲方)貸款方(質押權人)(乙方)借款方(質押人)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,本著誠實信用,互惠互利原則,經協商一致,根據合同法等法律、法規,立此合同,具體內容如下:第一條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,牌照號為: ,發動機號為: ,大架號為: ,向甲方作質押.(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,交由甲方占
2、有)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“”1、機動車登記證書2、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3、身份證原件 4、身份證復印件 5、車鑰匙( )把 6、保險 7、車船使用稅 8、購車發票 9、附加費原件(完稅證) 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,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,一律視作乙方放棄.汽車外觀狀況其它第二條 甲乙雙方自愿共同認定該車價值: 元.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: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(人民幣) 元,大寫:第四條 借款用途:第五條 借款利息、費用: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%;叁拾日(月)利息 %;綜合費用 .借款同時繳清首期(月)利息、綜合費用.第六條 借款期限: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.第
3、七條 汽車質押提前還款約定:拾天期者當日還款按 %收取利息,即 元,次日者按 %收取利息,即 元.二日以上者按100%收取利息;叁拾日(月)者,三天以內按 %收取利息,即 元,十五天以內按 %收取利息,即 元,十五日以上者按100%收取利息.第八條 還款方式:乙方先將借款本金、利息、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(卡上),再提車驗車.第九條 保證條款:1、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,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,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、綜合費用時,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.2、乙方必須按照的規定使用借款,不得挪作他用,不得用于非法活動.3、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乙方的借
4、款本金、利息及綜合費用.4、乙方違約,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;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.第十條 違約責任:1、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、不辦理續期手續、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,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,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.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,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、收益權.2、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,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.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,甲方除負責恢復外,不負責其它賠償;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,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,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,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.3、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,由甲方支付費用,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,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.4、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、燒毀、意外損壞,由保險公司賠償,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;沒有保險的車輛,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(按雙方認定價值)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: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,由雙方協商解決.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.甲方(質押權人) 乙方(質押人)年 月 日4 / 4